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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4-13 00:00:00.0浏 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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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04-13
截止时间:2016-04-20
所属地区:广东省
招标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国内 公告

项目名称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穗发改函[2014]28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根据 穗发改函[2014]28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备施工图纸及资金证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现对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永久用电增容改造工程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 20-8762999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392519391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
四、项目概况: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从化校区内的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线路改造、电房相关土建安装工程。原有变压器1× 800KVA ,新装变压器1× 1250KVA+1 ×1600KVA,合计容量 3650 KVA 。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招标内容: 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街口站 F20 供电,首先拆除630KVA变压器及相关线路装置,然后在街口站 F20 合景B区开关房 G05 柜接取电源。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职大开关房,由新建职大开关房新敷 10KV 电缆至新建#1高压室。由新建 #1 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 #1 专变房。新建#2高压室由新建 #2 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 #2 专变房。新建#3高压室由新建 #3 高压室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 #3 专变房。本次招标内容含有电力设施试验活动。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工程的全部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线路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按包送电方案,包设备供货、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测试、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送电(含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整改的一切费用)、包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
2 、招标控制价 : 3969242.67 元 。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4 月 13 日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 16:00 。
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日。备标时间从第一份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 20 日。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 .1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

3 、报名费及招标文件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 投标人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①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机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②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 具有①或 ② 。

 

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6]20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小型项目负责人需 符合 粤建市 [2010]26 号文规定, 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 项目 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 项目 负责人 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

7 、 投标人自 2012年 1 月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电力施工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

注: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须同时公示业绩相关资料。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用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 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1.2.3 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评标委员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查询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629997


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 2010-007-1 .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4月 12 日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招标项目)。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 428 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4-13